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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3.10.06) 今天,美指看著雜誌,興高采烈和我說:「你睇!Nike同Ape出Crossover喎!仲有Nike cross高達添!」 名牌出現時,人人有反應。 Louis Vuitton永在女孩心中。 Hustler是最好色男人的必選。 這幾天看報紙。 「大閘蟹要太湖蟹先至靚,陽澄湖就差咁少少啦。」 和老朋友喝東西。 「我都唔想,但咁佢話讀書有用嘛,拎個名拎個資格好。」 聽同行說到八卦。 「呢個名,行裡面都算夠晒臭啦。」 在BBS看文章。 「我在XXX美國電台做過XXX,作為資深傳媒人,我覺得係咁。」 名牌好像很functional。 名牌,好像就等於,一些受到很多人認知的identity。 數天前受遠方朋友所託,去買一本雜誌。 從來沒有聽過看過這本刊物,幾經努力終於發現。看著和朋友性格大相逕庭的刊物內容,很久摸不著頭腦。 翻了翻,發現了和一個她一起過的人的名字。 這個人,卻沒有在刊物中寫過一個字。 這個名字的每個英文字母,都有著絕對的內容,不容說說而已,甚至不容Crossover。 我想,這種才是真正的名牌。 |